工作职责
日期:2018-08-03 00:00:00  来源:  

后勤处是负责基本建设、后勤保障与服务、物资配置、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如下:

一、基本建设

1.制订并实施学院校园总体规划、基本建设发展规划,建立健全学院基本建设规章制度。

2.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序,做好勘探、设计、概预算、报批、施工以及工程材料核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,并对勘探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环节和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招标,确保工程按质、按量、按时完成。

3.负责学院基本建设材料的收集、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
二、后勤保障与服务

1.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与服务的管理制度。

2.负责对食堂、小卖部的监督与管理,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。

3.负责全院水电设施管理、维修、维护与水电费(含学生宿舍超出规定的水电费)收缴工作。

4.负责全院消防器材、防雷设施的配置、维修与维护;负责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等常规性工作。

5.负责管理医务室,统筹安排全院公共卫生防控工作;组织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。

6.负责学院校园环境绿化、亮化、美化工作。

7.做好房屋、道路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维护工作。

8.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,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做好师生员工的体检工作。

9.做好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学院一卡通系统卡务中心的管理工作。

三、物资配置

1.组织制订和实施物资年度配置计划。

2.组织做好学院除教学科研设备外其它物资的招标、采购、验收等工作。

四、国有固定资产管理

1.制定学院国有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,做好学院国有固定资产的登记、建帐、立卡工作,组织学院国有固定资产清查,发布信息,办理产权登记、评估、变更及年检手续。

2.办理学院国有固定资产的调拨、置换、出售、报损、报废、捐赠的鉴定及报批手续,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报告。

3.办理学院地产及地产资源使用的有关权属证明,明确界址,做好学院地产资源基本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学院房屋的接收、登记、办证工作,办理房屋安全鉴定、拆除注销手续;安排、调整学院公用住房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人才过渡房的调配工作。

5.依据政策调整公用住房租金,为教职工购房贷款、支取公积金提供相关服务。

6.负责学院铺面、房屋租赁的管理。

五、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与卫生、档案、宣传(含网站)、纪律考勤、绩效工资等工作,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、服务意识、法纪法规、廉政警示等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,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
六、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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